2026年度招标: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机关食堂蔬菜、水果、干货、肉类、鱼虾水产及饮品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1.采购条件
202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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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机关食堂蔬菜、水果、干货、肉类、鱼虾水产及饮品配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S202609150884)已具备采购条件,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机关食堂蔬菜、水果、干货、肉类、鱼虾水产及饮品配送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本次统一配送食材涵盖食堂日常全部生鲜及副食刚需品类,包括新鲜蔬菜类;干货副食类;肉类品类;鱼虾水产类;饮品类;水果类。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3预算金额:45万元(含税)。
2.4配送地点: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机关食堂。
2.5服务周期:12个月。
2.6定价方法:1.所有配送货品的价格每月定价1次,即每月(23日)(遇节假日顺延至放假前一日)为定价日。2.以供货商每月报价表(单)为参考,由请购部门组成的询价小组到盐津县任意一家农贸市场进行现场询价,而后根据询价情况与供货商确定当月商品供应价,结算时以此作为依据。3.价格执行周期按自然月调整,配送价格经双方确认后,在执行周期内无论市场价格怎样变化均不予调整。
2.7特别说明:因采购人处于统法改制特殊时期,若因省联社改制发生不可逆要求辖内行社终止合同,配送服务合同即终止,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3.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7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须提供承诺,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小组审查)。
3.8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于2026年09月18日09时00分至2026年09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5.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09月28日13时00分至2026年09月28日14时00分。
5.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14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机关食堂蔬菜、水果、干货、肉类、鱼虾水产及饮品配送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本次统一配送食材涵盖食堂日常全部生鲜及副食刚需品类,包括新鲜蔬菜类;干货副食类;肉类品类;鱼虾水产类;饮品类;水果类。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2.3预算金额:45万元(含税)。
2.4配送地点: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机关食堂。
2.5服务周期:12个月。
2.6定价方法:1.所有配送货品的价格每月定价1次,即每月(23日)(遇节假日顺延至放假前一日)为定价日。2.以供货商每月报价表(单)为参考,由请购部门组成的询价小组到盐津县任意一家农贸市场进行现场询价,而后根据询价情况与供货商确定当月商品供应价,结算时以此作为依据。3.价格执行周期按自然月调整,配送价格经双方确认后,在执行周期内无论市场价格怎样变化均不予调整。
2.7特别说明:因采购人处于统法改制特殊时期,若因省联社改制发生不可逆要求辖内行社终止合同,配送服务合同即终止,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照。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3.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7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上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须提供承诺,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小组审查)。
3.8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于2026年09月18日09时00分至2026年09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5.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09月28日13时00分至2026年09月28日14时00分。
5.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14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