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建智汇城第一运营单元物业管理驻场顾问咨询服务、电建智汇城东区项目物业管理顾问咨询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电建智汇城第一运营单元物业管理驻场顾问咨询服务、电建智汇城东区项目物业管理顾问咨询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电建智汇城第一运营单元物业管理驻场顾问咨询服务、电建智汇城东区项目物业管理顾问咨询服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电建智汇城第一运营单元物业管理驻场顾问咨询服务、电建智汇城东区项目物业管理顾问咨询服务采购
1.4 采购项目概况:
供应商为本项目的咨询顾问,负责为本项目电建智汇城第一运营单元项目提供物业管理驻场顾问咨询服务,为电建智汇城东区项目提供物业管理顾问咨询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因服务内容不同,成交供应商将针对电建智汇城第一运营单元、电建智汇城东区项目与采购人分别签订合同。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电建智汇城第一运营单元项目物业管理驻场顾问咨询服务、电建智汇城东区项目物业管理顾问咨询服务。
2.2 服务期限:12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随合同签订日期相应调整)。
2.3 服务地点:电建智汇城第一运营单元、电建智汇城东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按照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质量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证明材料: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
证明材料: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报告之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三张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无需提供全套财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之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三张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服务开始时间或合同服务结束时间任一在本时间范围内的,均符合要求)具备至少1项商业办公或者综合体物业的管理业绩。
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周期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署页;如为框架合同,则除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外还需提供实际项目实施合同或验收单或发票或能证明已实施的其他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供应商应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或处罚书落款日期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近3年内无重大相关服务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无因违约被终止合同或被主管部门处罚的记录。
证明材料:须提供声明函。
②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证明材料:须提供声明函及网站查询截图。
③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证明材料:须提供声明函及网站查询截图。
④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证明材料:须提供声明函及网站查询截图。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评审结束前,有权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并由评审小组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为本项目提供3人及以上驻场顾问团队,团队至少包括1名综合管理顾问负责人、1名运营顾问总监以及1名业务顾问。
证明材料: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
(6)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0日17:00:00。
4.2.2供应商在线获取采购文件,不需要上传报名材料。
4.3 采购文件售价: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9月23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询比采购项目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5.2响应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