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招标公告: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2026年下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项目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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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宛市监卧龙采购?2026?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2026年下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45.00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下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2026年下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2026年下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1 具备有效的标识含食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法有效;供应商具备所有检验项目的法定检验资质(须提供证书及已取得认证项目目录)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可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食品检验事故;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固定的能够独立运行的实验场所,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检任务需要;③能保证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单位具有足够满足本次抽检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在响应文件及报名资料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7 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9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14时30分
七、其他
采购人拟就下述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欢迎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宛市监卧龙采购?2026?02
2. 项目名称: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2026年下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项目
3. 项目预算金额:450000.00元
4. 项目最高限价:450000.00元
5.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026年下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6.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抽检检测任务。
7. 交付(实施)地点(范围):南阳市卧龙区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1 具备有效的标识含食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法有效;供应商具备所有检验项目的法定检验资质(须提供证书及已取得认证项目目录)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可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食品检验事故;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固定的能够独立运行的实验场所,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检任务需要;③能保证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单位具有足够满足本次抽检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在响应文件及报名资料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7 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9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1日,每天9: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现场获取
3.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需的材料及相关证件原件。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原件验后退回),留复印件两套存档(两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 售价:3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响应文件时间
时间:2026年9月2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1日。
六、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2026年下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45.00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下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2026年下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2026年下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1 具备有效的标识含食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法有效;供应商具备所有检验项目的法定检验资质(须提供证书及已取得认证项目目录)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可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食品检验事故;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固定的能够独立运行的实验场所,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检任务需要;③能保证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单位具有足够满足本次抽检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在响应文件及报名资料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7 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9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14时30分
七、其他
采购人拟就下述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活动,欢迎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宛市监卧龙采购?2026?02
2. 项目名称: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卧龙分局2026年下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项目
3. 项目预算金额:450000.00元
4. 项目最高限价:450000.00元
5.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026年下半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6.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抽检检测任务。
7. 交付(实施)地点(范围):南阳市卧龙区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1 具备有效的标识含食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合法有效;供应商具备所有检验项目的法定检验资质(须提供证书及已取得认证项目目录)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可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食品检验事故;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固定的能够独立运行的实验场所,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检任务需要;③能保证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单位具有足够满足本次抽检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在响应文件及报名资料中做出承诺,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提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7 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8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9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1日,每天9: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现场获取
3.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需的材料及相关证件原件。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原件验后退回),留复印件两套存档(两套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 售价:3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响应文件时间
时间:2026年9月2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1日。
六、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