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智慧和平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施工劳务分包(弱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度关于招标)天津智慧和平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施工劳务分包(弱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NB-2026-11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智慧和平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施工劳务分包(弱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智慧和平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智慧和平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施工劳务分包(弱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入围项目,具体标段划分及入围家数如下:标段一(弱电工程劳务分包)入围3家单位;标段二(装饰装修工程劳务分包)入围6家单位。本次招标项目每标段家数不兼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智慧和平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施工劳务分包(弱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入围项目(标段一);(002)天津智慧和平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施工劳务分包(弱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入围项目(标段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智慧和平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施工劳务分包(弱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入围项目(标段一))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②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信证明的开具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③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①或②或③任意一种方式证明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投标单位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①或②任意一种方式证明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 投标单位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①或②任意一种方式证明其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分公司参与投标的,(1)-(6)应提供总公司上述材料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7) 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单位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若若被授权人参与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 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此处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002天津智慧和平科技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施工劳务分包(弱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入围项目(标段二))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②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信证明的开具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③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①或②或③任意一种方式证明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投标单位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①或②任意一种方式证明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 投标单位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①或②任意一种方式证明其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分公司参与投标的,(1)-(6)应提供总公司上述材料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7) 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单位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若若被授权人参与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 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此处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单位应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2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以现金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8日09时00分
七、其他
入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