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溪镇友谊村道路黑化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符溪镇友谊村道路黑化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CYS-2026-0901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乐山市, 峨眉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符溪镇友谊村道路黑化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62150.30元,招标人为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符溪镇友谊村道路黑化提升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符溪镇友谊村道路黑化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符溪镇友谊村道路黑化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投标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1.6.2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2.1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B证。
2.4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条件要求:
提供符合中小企业划型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提供残疾人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根据企业性质选择提供。
4、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2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1、磋商文件有偿获取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2、获取方式: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须注明项目名称领目编号、联系人及担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名登记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均须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扫描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d2)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人截止报名日期的信用记录一并发送到报名邮箱。注:请将报名应提交的资料以及付款凭证发送到邮箱,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磋商文件。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项目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乐山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