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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银行黑河分行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准入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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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银行黑河分行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准入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61329)


一、招标条件


本龙江银行黑河分行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准入招标项目(项目编号:HTCL-ZB-26132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招标人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龙江银行黑河分行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准入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为加强法律诉讼管理,有效化解矛盾,维护我行合法权益,保障平稳运营,拟通过分行集中采购,准入三家律师事务


所,利用其专业优势,为分行及辖属支行提供代理诉讼、非诉、调解及仲裁等业务服务,同时为我行提供必要的免费法律事务咨询


并出具法律意见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逐年签订。一年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如上一年律所无违规、违法及有损龙江银行利益等行为,


可续签)。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人员要求:服务团队中所持专职律师执业证的执业律师不低于2人且执业经历3年以上。(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文件


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其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6日17时至2026年9月2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


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获取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否则获取操作无法完成。


4.5下载者需要平台使用费发票的,在发票管理页面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3日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按格式制作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进行加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


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为确保投标文件能够按时上传,建议至少提前一


天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本项目需要递交一正一副(2套)纸质版投标文件以供招标人存档,纸质版投标文件可以是平台生成的带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或加盖


鲜章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与平台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平台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应在评标当天送达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