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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招标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车辆运输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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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车辆运输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6 15:30:24  打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车辆运输服务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车辆运输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XJD-26-01502。

    内部编号:ZKX20260801A342。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车辆运输服务。

2.3 招标范围

供应商负责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核技所秦山分部提供通勤用车、倒班用车、应急用车、加班用车、会务接待用车、货物托运用


车、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自有车辆,厂内运输)、其他临时性公务用车(含外出)等运输服务。

2.3.1大客车运输服务

主要用于甲方员工上下班通勤用车、集体外出用车。通勤车路线厂区-海盐县城,每天4台班。

2.3.2中巴车运输服务

负责用于甲方员工上下班通勤用车、倒班用车、接待用车。倒班车用车次数为3台班/天,发车时间为:6:45、14:45、22:15,可能


会根据甲方的要求变更。

2.3.3商务车运输服务

主要用于会务接待用车、应急值班用车、加班用车、外出用车等,按照甲方需求提供。

2.3.4 货物托运用车

主要用于为甲方托运货物。

2.3.5 放射性物品运输服务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放射性物品运输车在秦山核电厂区内驾驶、车辆维保、车辆状态安全检查等。

2.3.6 服务模式

 乙方负责甲方自有车辆调度、管理、运行等日常及安全工作。派驻5名驾驶员常驻甲方现场,听从甲方调遣,日常驾驶甲方自有车


辆(以下简称“A类车”)(明细见附件)提供用车服务。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应急、重大会务、活动等,需要大量用车,驾驶员


、车辆数量不能满足甲方实际需求的,乙方应自购或租用第三方车辆(以下简称“B类车”)并调派驾驶人员以满足甲方全部用车需


求。乙方承担所有车辆(含甲方自有车辆)合同期间产生的维修、保养、保险、燃料、通行费等车辆相关费用以及所需驾驶人员的


全部费用、管理费用、税金、安全风险费等。

2.4 服务期:2027.3.15——2030.3.14,共三年。

2.5 服务地点:浙江省海盐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至少包括:省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放射性货物


运输2类及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3.3供应商应具有三年以上安全运输经验,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签订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需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


签署页和合同盖章页,缺少任意一项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

3.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驾驶员应身体健康、作风正派,3年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要求5名驾驶员中,至少4人具备A1驾驶员证。进


行放射性运输的司机必须通过考试取得注明“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类别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提供承诺函。

3.6 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e.未被中核集团及原子能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f.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上述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承诺函。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开标后一周内登录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3日17时。


4.4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5日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