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选聘公告
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选聘公告
浏览量:101 发布时间:2026/9/16 15:21:00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选聘。
1.2项目概况: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选聘,入围承销商负责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
工
具(PPN)注册、申报及发行工作以及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工作等。
1.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1.4服务内容:(1)结合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设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提供融资可行性分析和结构化建议;(2)非
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申报材料的编制与报批:负责编制、修改和报送申报材料,协调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确保材
料符合证监
会、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监管要求;(3)发行承销及余额包销:组织推介路演、簿记建档、定价发行,实施承销及余额包销,确保
发行规模
顺利完成;(4)备案工作:完成相关部门备案手续,确保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合规合法;(5)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在债券存续
期
内,作为代理人负责利息与本金兑付,确保支付及时、准确;(6)存续期管理:协助发行人开展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维护,提供合规
管理与风
险提示,保障债券存续期间合规运作;(7)其他相关支持服务: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发行人需要,提供专项咨询与配合工作。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完成及存续期管理阶段结束。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当地的有关政策规定,满足发行人要求。
1.7拟发行额度:不超过5亿元,可分批次发行(视最终批复结果为准)。
1.8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视最终批复结果为准)。
1.9选聘单位数量:1家。接受联合体,若采用联合体的,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2供应商(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2.3供应商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内载明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
商(银
行类机构),提供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上查询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满足
对应类别资
质要求
若供应商为银行分行,无需自身列入该名单,但所属总行须为名单载明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商,且须提供总行单
位出具的
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授权文件,同一总行仅允许一家分行参与本项目响应;
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2.3款要求的资料。
2.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供应商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6
年6月以
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报名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审时由评审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参
与评分。
三、选聘报名
3.1时间:请于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
京时间,下同)
3.3方式:邮件报名。各潜在单位无须到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的单位,须在报名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选聘意向登记
表”
(格式详见附件1);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或
其他证
明文件;以上资料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并电话告知协作单位。协作单位收到资料后将评审会议相关
要求电子版发回至供应商邮箱。
3.4报名截止后,若报名人数不足3家,则报名时间延长3日历天;延长3日历天后,无论报名人数多少,均正常进行评选。若报名单位
只有1家,发行人与该单位进行磋商谈判,根据磋商谈判结果,发行人选择是否确定该单位为中选人。
四、选聘会议时间及地
4.1时间:2026年9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