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之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赁运营服务询比公告
梦之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赁运营服务询比公告
(招标编号:3101142026091170)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嘉定区
一、招标条件
本梦之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赁运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2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嘉淳城市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梦之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赁运营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梦之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赁运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梦之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赁运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3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单位,不得投标;
本项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9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合格的投标人可于 2026-09-16 至 2026-09-18,上午 09:00-11:00;下午 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验证并购买询比文件。外地供应商可通过邮件或快递形式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方式可来电沟通。)获取询比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审复印件留档,复印件需加盖红色公章)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3、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 4、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比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比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询比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9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嘉定区,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9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嘉定区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