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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公告:五华区普吉片区 A9 地块新建学校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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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五华区普吉片区 A9 地块新建学校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09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C-2026-166
项目名称:五华区普吉片区 A9 地块新建学校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0000.00 元
最高限价:¥57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计量单位
1 五华区普吉片区 A9 地块新建学校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1) 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按照采购人及相关专家提出的要求进行优化、深化调整,直至通过市、区规委会审议,及相关部门的审查(核),直至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出具设计成果,并配合采购人完成初步设计的相关报批、审批等工作,通过抗震专审,直至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1 项
注:本项目只设 1 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所参与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响应报价,且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时止,成果资料提交时限满足采购人实际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 号)对承接主体的规定,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若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②截止时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当天;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此部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1.2.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须提供 2025 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对应提供《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查验结果(快捷查验或深度查验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在 2022 年 10 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审计报告或未提供《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查验结果(快捷查验或深度查验查询结果)截图的视为无效。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备注:以上①、②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1 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问不足 6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1.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问不足 6 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其他本单位在职的合法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 年 09 月 16 日至 2026 年 09 月 22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的转账凭证(备注项目名称)扫描件、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代理机构在收到上述资料后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给申请人;(2) 持上述资料(原件)至昆明市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500.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 年 09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6 年 09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