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热点招标:昌吉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决算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7月热点招标:昌吉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决算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SJ/FW2026-00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决算审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一般债券资金 39.27 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昌吉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审计、决算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结算审查,依据工程结算成果文件和财务资料编制竣工决算、结(决)算审核报告编制,对政府审计进行解释等(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决算审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吉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决算审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造价咨询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证书。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会计师事务所一家、造价咨询公司一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7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17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 10:00 时—2026 年 7 月 17 日 20:00 时(北京时间)到现场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 200 元。2.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定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截图,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3.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柒仟捌佰元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23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23 日 11 时 00 分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受昌吉回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对昌吉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决算审计服务进行招标采购。现该项目已具备条件,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XJSJ/FW2026-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决算审计服务
三、采购类型: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对昌吉州重点区域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电源建设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审计、决算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结算审查,依据工程结算成果文件和财务资料编制竣工决算、结(决)算审核报告编制,对政府审计进行解释等(详见磋商文件)。
五、采购预算:39.27 万元,一般债券资金。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竣工结(决)算完成并出具完整成果报告,移交咨询档案至招标人为止。
七、服务地点:昌吉州全域。
八、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造价咨询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证书。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会计师事务所一家、造价咨询公司一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协议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十、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 10:00 时—2026 年 7 月 17 日 20:00 时(北京时间)到现场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 200 元。
2.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拟定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及“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截图,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柒仟捌佰元整。
十一、开标时间:2026 年 7 月 23 日上午 11: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受理,投标方一律不予退还。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